网友您好:


          您的留言已收悉。您咨询的社保费缴纳问题,现作出如下答复:

关于隆盛庄社保个人社保缴款未办社保事宜
姓名 张** 性别 先生
联系电话 应网友要求此项不公开 电子邮件 应网友要求此项不公开
地址 应网友要求此项不公开 邮编
时间 2017-12-12 15:46:32.0 留言IP 北京市教育信息网
内容 王志勇市长您好:
    我母亲郭粉粉,1956年生人,户籍所在地为隆盛庄镇四美庄乡柏宝庄东村。从2012年到2016年,每年交给乡里100元的社保费用。
    2014年的100元,乡政府未给上交,有收据。造成2016-2017年度的社保领不上。多次找隆盛庄政府主管社保的张海峰(电话:13150849718),一直推诿扯皮,不是开会就是培训,根本找不到人。
    希望领导百忙之中帮忙解决此事!谢谢!
受理编号 20171212154631 受理时间 2018-01-03 15:23:52.13
交办意见
经办单位 经办人
办理结果
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经查询,您母亲2014年所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村代办员遗漏缴费,故造成待遇无法计算。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道歉。待2018年地税开网后补够缴费再发放待遇。  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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