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十条的规定,经各有关部门对《口子村至丰镇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的充分论证,现将该方案征求公众意见。
征求意见期限为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15日止。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的规定,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,以书面形式向口子村至丰镇一级公路建设丰镇征拆办公室提出意见,并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明。
地址:丰镇市交通运输局二楼
联系电话:3201425
附件:《口子村至丰镇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.doc
丰镇市人民政府
2018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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