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学习陈艳利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》的通知
─── ─── 内政法发【2018】1号
发布时间:2018-01-09 15:21     作者:政府法制办 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盟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,各旗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,自治区各委、办、厅、局:

日前,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科长陈艳利同志在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当选年度“十大法治人物”。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、副主任袁曙宏同志专门作出批示,要求学习好、宣传好陈艳利同志的先进事迹,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,推进依法行政,加快法治政府建设。

现将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学习陈艳利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,切实把学习陈艳利同志先进事迹激发出的动力转化为实际行动,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
2018年1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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